安徽大學自考本科學歷繼續教育畢業生學士學位應堅持本人申請、擇優推薦原則。學位申請者(每年12月份獲得自考本科畢業證書的安排在下一年申請學位者除外)在獲得本科畢業證書的當年只有一次向學校提出學位申請的機會。繼續教育學院負責初審后向學校教務處提出推薦者名單,并提交以下材料:
1、申請人的《安徽大學學歷繼續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授予審核表》一份(須經繼續教育學院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2、申請學位專業的本科教學計劃或自學考試開考課程計劃;
3、申請人課程考試成績一覽表或學籍表和總體平均成績;
4、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外國語考試合格證明;
5、畢業論文(畢業設計或其他實踐環節)成績;
安徽大學自考本科學士學位審核流程
1、教務處應于收到學位申請材料后一個月內完成對申請者的資格審查工作,做出是否同意接受申請的決定,并將結果通知推薦單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接受其學位申請:
(1)在讀期間違反國家法律受到刑事處罰;
(2)未修馬克思主義理論課和第一外國語;
(3)嚴重違反考試紀律受到警告及以上處分或剽竊他人學術成果得到證實;
(4)推薦材料不全者;
(5)其他不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
2、教務處負責匯總符合條件申請者的有關材料,并轉相關學位(評定)分委員會進行審核,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將審核通過的建議名單及材料反饋給教務處,由教務處統一提交校學位(評定)委員會。
3、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后,確定學士學位授予者名單,頒發學士學位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