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自學考試畢業生申請畢業時,申報材料齊全、完整、真實、有效,符合審查標準,2004年以后在合肥市至少通過一門課程的自學考試考生。
按照《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籍管理工作規定》第十八條的相關規定,合肥市自學考試考生符合下列條件可以申請畢業:
1、考完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并取得合格成績;
2、完成規定的畢業論文(設計)或者其他實踐性環節學習任務,并取得合格成績;
3、所取得的學分達到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要求;
4、經有關單位鑒定思想品德合格;
5、課程免考、課程替換符合規定;
6、申請自學考試專升本(獨立本科段)專業畢業的考生,須持具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專科(或以上)學歷證書。
以上就是關于合肥市自學考試考生畢業申請的相關內容介紹,更多關于安徽自考政策資訊請關注安徽自考助學網。